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3.19
发布内容:《通知》提出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在强化信息管理,统筹数据资源方面提到:(1)丰富信息管理手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医通办”医师电子化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提供无差异的政务服务。(2)强化执业信息管理。引导医师通过“医通办”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建立个人执业档案,定期更新个人执业相关信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核实医师注册信息,激活静态数据,清理无效数据,定期分析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相关医疗资源配置、运维情况,动态掌握医师队伍数量、结构、科室分布等信息。(3)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电脑端、手机端有序开放,逐步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教育培训、卫生健康监督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4)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优化整合、升级维护现有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确保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实时互联互通。要落实电子密钥管理制度,及时掌握电子密钥发放使用情况。各地要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定期开展安全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做好数据容灾备份,确保电子化注册系统数据信息安全。